一、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工藝師(含打磨拋光下同)是新疆玉雕行業內技術、藝德方面的榮譽稱號。
二、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工藝師的認定范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新疆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會員從事玉雕工藝的專業技藝人員。
三、新疆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是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工藝師認定工作的組織終審機構。也是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工藝師注冊管理單位。
四、凡是偽造業績或竊取他人成果、騙取榮譽稱號者,經核實,由新疆寶協撤消其榮譽稱號,收回榮譽證書;并通過媒體予以公布。
五、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工藝師原則上每兩年認定一次。并由新疆寶協從已獲得新疆玉雕大師榮譽稱號者中推薦參加中寶協舉辦的"中國玉石雕刻大師"榮譽稱號的評定。
六、為督促獲得"新疆玉雕大師、玉雕工藝師"榮譽稱號者繼續上進,要求在每年的“國石杯”和田玉玉雕精品展評會上,必須有作品參展,三年無作品參評者將考慮降級認定或取消榮譽稱號。
七、為促進“新疆玉雕大師”榮譽稱號獲得者在已有成就的基礎上不斷進取,不斷創新,“新疆玉雕大師”實行注冊制,每三年注冊一次,由獲得榮譽稱號后的第三年開始注冊。對無故不參加注冊的榮譽稱號獲得者,將給予通知督促,對在限期內仍不參加注冊者將撤銷其榮譽稱號并予以公示。
八、新疆玉雕大師有義務參加新疆寶協舉辦的相關活動。
新疆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
2017年8月10日
附表 :